
一、是按交易价格计算。成交价格是由交易的两方确定,形成合同,税务机关以此作为依据,直接计税。这种定价方式,主要适用于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、土地使用权出售、房屋买卖。
二、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。土地、房屋价格,不是固定不变的,比如,北京成申办奥运会那一年,奥运村地价也随之飙升。此地段的土地只能依靠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,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始价值。三、是依据房屋交换差价计算。随着二手房越来越热,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。倘若A房价格30万元,B房价格40万元,A、B两房交换,契税的计算,自然是两房差额,即10万元,同理,土地使用权交换,也要依据差额。等额交换时,差额为零,意味着,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。
四、是按照土地盈利定价。这种情形不常遇到。假设2000年,国家以划拨方式,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,3年后,经许可,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,那么,乙就要补交契税,纳税依据就是土地盈利,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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