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介绍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加,咨询有关房产继承相关法律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,其中,关于房产继承税费的缴付比例是大家最为关注的,在此为大家详细进行说明。
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,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。如:契税(非法定继承人征收)、遗产税等(我国目前暂未开征)。
对于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涵盖: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、房屋评估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:继承权公证费: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%来收取,最低不低于200元。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;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,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。房地产继承过户的税费:由房屋评估价万分之五的合同印花税、100元的登记费、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。契税: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,免契税,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,需要缴纳1.5%的契税。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,是可以免掉评估费用,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,仅需要数百元即可办理。
在“国税函[2004]1036号”的通知中,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作出规定,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,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继承土地、房屋权属时,不征收契税。
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温馨提示,缴纳税费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及义务,在房产过户的环节中会存在各种因素,为避免产生房产纠纷,可以到当地正规房产中介、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流程,各地根据《继承法》的法律规定,已有明确的办理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