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用地的批复
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:
你管委会《关于运城经济技术井发区 2020 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》(运开管请(2020)50 号)收悉,业经省政府同意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管委会将集体农用地 12.7244 公顷(其中耕地 12.3479 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,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0.3907 公顷。建设用地涉及盐湖区安邑街办下王村等 2 个村土地,具体位置以你管委会上报资料为准。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13.1151 公顷,作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。
二、你管委会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,严格按照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》(晋政发〔2020〕16号)文件,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,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,落实安置措施,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,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,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。
三、你管委会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。
2021年2月2日